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10月修订)(赣工贸院政〔2022〕6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申购部门职责
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二、负责提供完整明确的技术参数文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确认。
三、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就本部门的项目建设做三至五年的前瞻性规划。
四、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推进项目建设。
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把控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
六、加强项目资产的使用管理,避免出现挪用或闲置浪费。
第二条 项目负责人的选定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由部门中层正职担任,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负责人由部门中层干部担任。项目负责人因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由申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变更。
第三条 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职能管理部门结合学院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求等情况,按照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等因素,负责本部门所归口管理项目的论证、排序、功能验收等事项,对建设过程、项目结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项目立项要求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及论证:
一、项目申报。各申购部门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基础上,在部门网站或学院官网公布拟申报项目信息,组织校内或本部门具有20年及以上工龄的教职工代表(其中采购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邀请1-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家及以上供应商、职能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审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经部门集体研究后,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报职能管理部门审核。
二、项目论证。职能管理部门对申购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审部门,结合学院的事业发展需求,对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论证。重大采购项目(单台、件价格在100万元以上或批量在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单项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论证专家组成员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论证通过并填写《采购项目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统一报计划财务处。
三、项目立项。在学院确定下一预算年度需实施项目时,计划财务处报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确定下一预算年度立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编制工作部署,项目申报材料请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至计划财务处)
第五条 采购工作考核
一、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工作效能,采取日常工作与年终考核并重,全面评价与抽查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考核,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责任意识,规范采购工作方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二、考核实行百分制,采用扣分制评分方法。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级:100-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一次,由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四、采购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级的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均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
第六条 本补充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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