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订学院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方面的有关文件与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配合计划财务处编报学院采购预算,统筹安排和执行采购实施计划;
4.组织实施学院政府采购和学院自行采购活动,负责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指导和询价工作;
5.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委托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库、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7.负责学院资产的配置、调拨、建帐、回收等资产处置及设备的维修等工作。
8.负责学院资产清查、评估、登记、上报及产权界定等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工作。
10.负责视频会议室设备的管理。
11.负责文印室的管理。
12.完成上级部门、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嘉言路699号 邮政编码:33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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